近日,陕西省国资委发布《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 2018 年度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陕国资党宣传发〔2019〕35 号)。陕建四建集团被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授予 “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陕建四建集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属地,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经营双融、共促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塑造“发展企业,富裕职工,造福社会”的国企形象,取得了丰硕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凝聚了人心,增强了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打造新时代品牌四建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文明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陕建四建集团将以“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为新起点,进一步提高标准、开拓创新,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生产、人才培养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不断丰富和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与外延,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升企业整体形象,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不断擦亮四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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