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我厅要求做好迎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次数:4688 作者:

本网讯 为做好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省住建厅日前印发通知,就全省住建行业做好“一法一条例”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安排,9月份各市开展自查,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0月中下旬省人大检查组对各市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法律法规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务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落实习总书记批示、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开展秦岭违建拆除情况。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精心准备,周密组织,确保工作实效;要集中时间人员精力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要围绕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必须全面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能开工;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扬尘管理制度,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上限处罚;要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务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必须从严追究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吴桐)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39号

电 话:0913—2067057,2180919

传 真:0913—2180919

微信公众号
网站手机版

 Copyright © 2011-2013  版权所有: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ICP备15002535号-1 网站管理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39号 邮编:714000 办公室电话:0913—2067057  2180919 传真:0913—2180919